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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、Chapter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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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安东尼与盖乌斯离开罗马,南下去往米塞努姆海角。接下来的十余日,关于和谈的消息不断传回罗马:

庞培乘船抵达米塞努姆,和谈在港口的防波堤处进行。庞培的舰队与安东尼、盖乌斯的岸上驻军遥遥相望。为了方便沟通又不必过于接近,海上专门铺设了一座简易的木浮桥,连接两座讲台。安东尼与盖乌斯占据靠近海岸的一方,而庞培占据离岸更远的那方,双方隔着一段狭小的水面,只要提高嗓音,就能听到彼此。

这次议和,没有雷必达的参与。谁都知道他实际上远离了权力的中心,三头同盟名存实亡。一开始,庞培以为自己能正式取代雷必达,成为三头同盟之一。没想到,安东尼坚决否定了这一提议,使得谈判一度陷入僵局。

我不明白,安东尼这样做,仅仅是为了给盖乌斯的议和计划增添麻烦,还是顾及到他的昔日好友雷必达?

无论如何,最终在盖乌斯的斡旋下,一番讨价还价的拉锯之后,双方签订《米塞努姆协定》,终止敌对状态,让笼罩在意大利上空的内战阴云暂时散去。

按照协定,那些投奔庞培的共和派人士中,直接参与了策划刺杀凯撒的少数人遭到流放;其余的绝大部分共和派流亡者获得赦免,可以返回罗马,并取回被没收财产的四分之一;而那些没有被元老院宣布流放、自愿选择出逃的人,返回罗马后,还可以取回全部的不动产。

另外,庞培承诺撤走在意大利的驻军,不再以船舰封锁意大利沿岸,保证地中海内的航行畅通,恢复对罗马的小麦运输。交换条件是,庞培对西西里、撒丁和科西嘉地区的各省的统治权合法化。另外,盖乌斯以交上伯罗奔尼撤半岛上各城邦欠缴的赋税为条件,许诺将伯罗奔尼撒划给庞培。

和平协议签订后,双方在舰队甲板上和岸上营帐里轮流大摆筵席,以此庆祝。和以往一样,罗马的政治联盟永远不会缺少联姻。就在宴会上,他们缔结了婚约:庞培那个深受他宠爱的独生女儿,被许配给我的儿子马库斯。

刚听闻消息时,我未免有些不悦:作为母亲,我连庞培的女儿的面都没见过,这样的婚约太过草率。但仔细一想,这两个孩子才三岁而已,离真正结婚还太早。而这次协议不可能维持那么久。这意味着婚约仅仅是一种场面上的形式,实际履行的可能性不会比从台伯河里钓上带鱼的可能性更大。

这次签署的双方协议,被快马加鞭地送到罗马,交给维斯塔贞女们保管。消息传来,罗马的平民无不欢欣鼓舞。和平恢复了,压迫着所有人的饥荒问题也解决了。在安东尼和盖乌斯返回罗马的途中,各地民众夹道欢迎,为他们举行祭祀,把他们视为救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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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米塞努姆协定》的签署,不仅解决了罗马的饥荒,还让一批曾经投奔庞培的共和派逃亡人士纷纷回到罗马。其中便有利维娅的丈夫尼禄,当然还有他的妻子和儿子。

刚回到罗马,利维娅便前来拜访我。她的归来,令我十分喜悦。

和以前一样,她衣着素净而不失端庄。杏色的裙子,纱罗头巾裹着秀发。除了手腕上的一串珊瑚珠,身上再无别的饰品。安东尼家中地位较高的女奴,都比她打扮得鲜艳。但她看上去比我以前见到她时更美了。仿佛某种新的经历刻印在她身上,将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。

“总算回来了。”我迫不及待地把她揽入怀中,亲吻她的脸颊,“这两年,你受苦了。”

她反握住我的手:“是啊,我吃了很多苦。你要好好款待我。”

我失笑:“你都是母亲了,怎么还像个小孩似的撒娇。”

“我喜欢你嘛。”她牵起我的手,举到唇边,嘴唇轻触我的手指。我忍不住笑。有时候,她天真可爱得像个孩子。我拥抱她,感受着她手臂上温软的肌肤,为她掠了掠鬓发。她的秀发依然有种熟悉的清香,宛如滴落在兰花上的水珠的气息。我不禁合上眼,竟有些泪意。

之后,她向我引见了她的家人。她的丈夫尼禄向我问好,我客气地回应。

尼禄是个典型的罗马年轻贵族,人不坏,心思简单,但有点不符实际的理想化。虽然他倾向于共和派、投奔过小庞培,但此时返回罗马,不得不结交安东尼这样的当权者。看得出来,他处于利维娅的巧妙影响之下,虽然可能连他自己都未察觉。

作为普通的丈夫,他是合格的。但他明显配不上利维娅,就像荆棘丛中的兔子配不上天鹅。

他们的儿子提比略还不到两岁。保姆把这个男孩抱过来时,正巧图丽娜来到我身边。图丽娜快满一岁了,能跌跌撞撞地走路。她一见到我,就嚷着不要女奴抱她。女奴小心翼翼地把她放下,她就像只欢快的小鸟似的,跑到我面前,抓着我的裙子,口齿不清地说:“妈妈,要妈妈。”

我握住她的小手:“乖,这是克劳迪乌斯家族的提比略,比你大。你要向他问好。”

“你好,你好。”图丽娜开心地唤着。

相比图丽娜的活泼,提比略显得十分沉默。他稍稍打量了一下图丽娜,就移开目光,似乎完全不感兴趣。

“图丽娜真是可爱极了,我也想有个这样的女儿。”利维娅微笑着化解了尴尬,侧首看向儿子,“提比略,你该说什么?”

男孩这才淡淡回应了一声“你好”。

“他平常就不喜欢说话,也不知这性格是像谁。”利维娅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
“安静些也好。我家里这些孩子,总是闹得我头疼。”说完,我握住提比略的一只小手,在手腕内侧轻轻吻了一下。

他维持着平静,看似毫无反应,但我能分辨出一丝疑惑和不安。他在打量我、评估我。这个孩子并不愚钝,甚至可能过于敏感。

我家里的四个孩子,像一群打打闹闹的活泼的小狗。而提比略像一只阴郁的猫,随时保持距离与警惕。

我试图和他说话,但他只用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,仿佛所有灵魂都在那双眼睛里。我并不回避他的目光,露出微笑。他终于微微垂下眼睑,不再看我。我也无法透过长睫毛窥见他眼中的神色。

可能让男孩子与他沟通比较好?我遣人把家里的三个男孩都叫过来,让他们陪提比略玩。

很快,男孩们聚集到这里。安提勒斯抱着双臂,打量着提比略,没有开口。他年龄最大,向来不耐烦与幼童游戏。优鲁斯乖巧地拉着安提勒斯的衣角,面对生人总有点羞怯。而马库斯是个活泼甜蜜的孩子,最黏我。一见我,他就像小兔子似的依偎过来。

我不禁笑了,抚摸他柔软的卷发。他仰着头看我,下颔有些圆润,一双灰色的眼睛大大的,睫毛浓密却不纤长。幸好,他像我,不像盖乌斯。

“提比略是来我们家里的客人,你要好好待他。”我叮嘱马库斯。

马库斯待人友善。他听我这么说,立刻捧出他的玩具,对提比略说:“我送给你一个。你来选。”

这些玩具都是马库斯平常喜欢的,制作精巧,一般孩子都会感兴趣。但提比略漠然道:“不要。”

“选一个嘛。”马库斯并不生气。

利维娅也对儿子说:“这是马库斯的好意,你选一个。”

提比略这才慢吞吞地选了一把小木剑。这是所有玩具中最不值钱、最普通的。

“啊哈,竟然选了这个。”安提勒斯咧开嘴笑了,似乎觉得很有趣,“你为何选这个?”

提比略用一种笃定的语气缓缓道:“这个最好。”

安提勒斯哈哈大笑起来,随即掏出两枚雕刻着神像的戒指,一枚是金的,一枚是铁制:“你选一个,我送给你。”

这是简单的测试。金戒指比铁戒指贵得多。但即使是金戒指,对安提勒斯来说也不算什么贵重之物。他最好的收藏品都锁在他的房间里,平常舍不得拿出来。

提比略看了安提勒斯一眼,垂下目光,细密的睫毛轻眨,然后伸出手,指向铁戒指:“我要这个。”

安提勒斯被逗乐了,似乎觉得眼前的男孩笨得有趣。我正想出言制止他的无礼,他又道:“我还有很多好东西,比这些要好得多,收在房间里。你过来选吧,我送给你。”

这可是稀奇的事。那些东西,安提勒斯一向当做宝贝,小心收藏着,马库斯想看一眼都难。即使对于亲弟弟优鲁斯,他也鲜少主动赠送。

提比略却摇头:“不要。”

安提勒斯当然不接受拒绝:“你一定要,必须要!”

提比略想了想,勉为其难地慢吞吞道:“好吧。”

安提勒斯露出胜利的笑容。明明是他要送东西,却像受了恩惠似的。这孩子的性格比较别扭、逞强好胜,但不会欺负弱小。他虽对提比略有优越感,却并无恶意。于是,我没有阻拦他,任由他带着其余男孩离开了。

“提比略很聪明。”我评价。

小小的微笑浮上利维娅的唇角:“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,连他父亲都嫌他太笨。”

“有你这样的母亲,他怎么会笨?”这不是恭维,“我看,他比大部分孩子聪明得多。”

如果提比略一开始就选择了价值高的玩具,就不会引起安提勒斯的兴趣,得不到后面更值钱的礼物。当然,也有可能是他的确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,不愿接受过多恩惠,所以故意选择价值最低的礼物。无论哪种可能性,他都绝不愚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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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禄告辞离开。我把利维娅留下来做客,一同在露台上用餐。

我们换上干净柔软的白裙,盥洗双手与双足,戴上花环,肩并肩地靠在榻上。花环是用早晨刚摘下的玫瑰新编的。吹笛和弹琴的女奴在后面的房间里奏着轻柔的音乐。

食物端上来,银盘放在小桌上。油炸梭子鱼,蒸贻贝,对虾。个头圆圆的非洲无花果被切成花朵的形状。作为配菜的窝笋嫩叶宛如玫瑰花苞,鲜软多汁。

女奴端来一罐蜂蜜酒,并用小刀把烤炙过的乳猪肉切成薄片,撒上薄荷碎末,配上奶酪。金黄的肉片不断滴落油脂,入口即融。

阳光明亮而不过分炙热,将堆在玻璃盘里的花果照出一丝香甜味,空气特别的馥郁。主导一切的情绪,是无可辩驳的宁静安适。这样的时光,宛如饱满的浆果,从阳光中吸收了整个夏季的甜美清香。

我们缓慢地进食,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。利维娅讲起她这两年的经历,说得风轻云淡,甚至带着笑意,仿佛在说别人有趣的冒险经历。我却听得心惊。

几个月前,罗马对庞培宣战,为了逃避元老院派出的追兵,她曾和尼禄、儿子一道逃亡到希腊南部的亚该亚地区的树林里。在那里居住的斯巴达人是她和尼禄所在家族的依附民,能为四处躲藏的他们提供一些帮助。一天夜里,树林突然起火,团团火焰围住了他们,火星甚至燎到了她的衣角和发丝。她抱着儿子逃过一劫,如林中惊鹿。

“逃亡时,无论走到哪里,都要时刻注意有无危险。也许仅仅因为藏在某丛树枝后的一支暗箭,一切就全完了。”听她说起这些,我不免揪心,她却轻松而乐观,“幸好最终逃出来了,还能回到罗马。谁也不能否认,这真是特别的幸运。”

我发自内心地叹息,良久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。一只金翅雀在我们身后的某棵树上甜蜜而悲伤地歌唱。

“无论何时何地,总还可以抬头看看天空。”她微笑着,仰首望着湛蓝无云的晴空,“那时我就想:只要能看见这样的天空,我便能忍受任何事情。”

我握紧她的手。

“痛苦总会过去,就像一场宿醉,”她的轻笑几近叹息,“事后就会淡忘当时那种难受、羞耻的感觉。”

我努力勾起唇角:“真是奇怪的比喻。”

“唯一遗憾的是,大概是因为刚出生不久就跟着我们东躲西藏,生活颠沛流离,提比略这孩子生性太过沉闷。这样的性格,在哪里都不讨好。”她流露出一丝担忧。

“你的担心是过虑了。他还这么小,以后怎么样谁都说不准。人生的道路往往出人意料,你永远猜不到诸神的安排。我家里这几个孩子,未来如何,也尚未可知。”

她却打趣我:“你赶紧再生个孩子,未来一定有好前程。”

她说的是我与安东尼的孩子。她不知道,我与安东尼的婚姻有名无实。我也没有解释。其实,以我对她的信任,并无隐瞒的必要。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曾犯下的巨大错误:与弟弟同床,甚至杀死自己的爱人。那些罪恶,就像奴隶的烙印,足以让我配不上她的友谊。

用餐结束,女奴撤下餐具。利维娅与我依然靠在榻上,不愿起身。轻风徐来,吹散了她的发丝。我伸手将它拢到她的耳后。她忽然握住我的手。我保持不动,仿佛有蝴蝶落在手背上,需要格外小心才能不惊走它。她的长睫垂下,微笑起来。

下一刻,一向温柔娴静的她竟伸手挠我的痒痒。猝不及防的我,笑得喘不过气来,很快伸手回击。我们一齐倒在榻上,喘着气,哈哈大笑。她灰色的眼睛闪烁着愉悦。

我觉得自己起码幼稚了二十年。但这又何妨?已经好久没有如此快乐过了。那些曾发生在我身上的罪恶,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苦难,变得那么微不足道,就像无风的日子里,飞鸟在高空中拍了一下翅膀。

终于,我们安静下来。嬉闹后鬓发凌乱,干脆散开发髻,把长发披散开。发丝如水般倾泻下来时,有宛如微风拂过的触觉。我们并肩躺着,仿佛躺在平静的海面上。她那长而柔软的发丝就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流淌。

半晌后,她转身向我,神色认真:“有正事要请你帮忙。”

“只要能办到,一定尽力。”我不做犹豫。

“为了我自己,也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,我需要重新回到罗马的社交圈。”

她的意图不难理解。像尼禄那样的贵族男人,只能从事政治。若无政治前途,他家人的未来就毫无希望。而政治离不开上层社会的社交圈。

我立刻答应下来:“我会为你引见罗马的诸位贵妇,你很快就能重新融入这里。”

她却道:“谢谢你的帮助,但我需要的不仅是这样。”

“还需要我做什么?”

她将意图娓娓道来,原来是建议我定期组织罗马贵妇的聚会。我既是安东尼的妻子,又是盖乌斯的亲人,可以拉拢各位官员的女眷,作为连接两方政治势力的纽带。那些贵妇会乐于为我捧场,不仅是出于热闹或娱乐的目的,也能在聚会中发展人脉。

“这将对你非常有利。”利维娅凝视着我,声音轻柔如烟。

的确如此。以前我不是没想过,但如果要这样,就免不了得经常与斯克瑞波尼娅打交道,牵涉到盖乌斯一方的势力。而我不愿与他再有什么牵扯。而且,我并不确定自己能做好这样的事情。以前卡尔普尼娅没有淡出社交圈时,她和我一起组织过类似的聚会,但那时主要靠她牵线搭桥,我只是从旁协助。现在罗马的局势比当初更加复杂,其他贵妇我并不信任,不能放手让她们协助我。

当然,或许以上这些顾虑只是我找来的借口。我把自己藏在家里,深居简出,就像软体动物蜷缩在安全的壳里。在家中当一个悠闲的主妇,要轻松得多。

但现在,利维娅的一番话让我重新考虑:我是否真的甘心永远困在家宅里,做一只笼子里的金翅雀?

“你认为我真的可以做好这件事吗?”我问。

“一定可以。我会帮助你,让你成为罗马最尊贵的女性。”

“因为你喜欢我?”

她依偎在我身旁,手指绕起我的发丝,看它们缓缓在指尖卷起:“是的,因为我特别喜欢你。”

我忍不住又笑了。快乐就像一缕跃动的光线,所有事物上都能捕捉到它闪烁的身影,最普通之物也因它而变得可爱。

黄昏时,用过晚餐,利维娅告辞离开。天空变得越来越暗,从橙色过渡为明红,到暗红,到微弱的紫色,最后归于深蓝。徐徐降临的暮色中,花园变成模模糊糊的一片。树丛中的凉亭间响起了歌声,恍惚间有些分不清是黎明还是傍晚。

各处的灯火陆续点燃,掌灯的奴隶手持长杆,依次将高处悬挂的灯盏点燃。灯上火焰摇曳不定,仿佛看不见的羽翼忽闪拍动。

“您真的要信任她吗?”德思玛来到我身边,低声询问。她的出现和离开总是这样悄无声息,连呼吸都很清浅,让我经常错觉自己是独自一人,而忽略她的存在。

我颔首:“是的,我信任她。你以前不认识她,不了解她是什么样的人。以后你就会知道,她是多么难得的朋友。得到她的友谊,比得到全世界的红宝石更珍贵。到时候,你也会信任她。”

德思玛语气平静:“除了您,我不会信任任何人。”

这样的话,若是从前,我难免感动。但有了克丽泰的前车之鉴,我不敢再过于轻信身边的下人。信任是最宝贵、也最脆弱的东西。遭受背叛之后,再想重拾信任,何其困难。

而这次,我愿意选择相信利维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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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半个月,利维娅就像我的手或臂膀一样协助我。以我的名义举行的多次聚会,非常成功。

罗马上层社会的女人虽不能直接参与政治,但大多不像希腊妇女那样属于安于内宅的类型。她们有地位,有财产,有随从和追求者,有朋友和敌人,也有想法和野心。她们像男人一样自信,一样活跃,一样追求名利,甚至使用一样的武器:巧妙的言辞、优雅的风度与迷人的魅力。社交是她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。

在罗马,很多贵妇的生活意义就在于举行和参与各种宴会,让每一天都成为节日。在她们看来,人生如此短暂,不能再浪费到其他事情上。家庭事务、财产管理等琐事,都有专门的奴隶和管家来负责。如果还要她们来操心,那这些下人有什么用呢?欢乐与奢华应该宛如流水般从源头自动流出,在触手可及的地方。

对此并无兴趣的我,并非典型的罗马贵妇。但现在,我也要打起精神来应付各怀心思的宾客。有利维娅在身边帮忙,这不再那么令人难以忍耐。

利维娅很快就如鱼得水,回归社交圈,获得欢迎。她既出身高贵,又温柔可亲。更重要的是,在她女性的头脑里有着比绝大多数男性更出色的才华和冷静。

她的谈吐总能恰到好处地愉悦他人,有趣的言辞就像振翅而飞的鸟儿。无论接待多少宾客,她总能行礼如仪、毫不倦怠,对每个人讲话的态度都像对方是第一位来宾。当她同时与多人交谈,总能照顾到每一个人,不让任何人的自尊心受到冒犯,给予恰如其分的关注,不过分热情也不过分冷淡。

“若你生为男子,必定是最优秀的政客。”我半开玩笑半认真。

她微笑不语。

曾听说有人把她称为“女装的奥德修斯”。但就连我的童年英雄奥德修斯,也没有她的从容可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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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宴会的主题是田园牧歌。

每年罗马都有新的流行,而最近的潮流是暂别浮华、回归自然。有钱人在乡间购置更多庄园,诗人们也纷纷讴歌田园生活,在诗篇中不遗余力地美化着阿卡狄亚田园牧歌式的农耕生活。没有什么比大自然的馈赠更有价值,他们这样说。

为了迎合潮流,我把这次宴会安排在城外的别墅。那里有宽大的露天花园,足以布置出田园风格:壁画上是优美的乡间风光,木格棚架上覆盖着野玫瑰,榆树和白杨树上缠绕着葡萄藤。火山岩制成的人工岩洞设在花园角隅,替代休憩的亭子,结合一汪清泉,便宛如神祗的洞穴。用麻和枝条编制成网的养鸟房中,鸟儿的婉转歌声从不厚古薄今。旁边还有土造的养蜂所。

椅榻用具,皆以外形古朴简洁的上等木料或红陶制成。卧榻四周装饰着鲜花,处处可见水果和柳条编成的提篮。

前来参与宴会的贵妇们也摈弃了过于华丽的装扮,穿着白色亚麻薄纱长裙,肩披纱罗长巾,头戴花环。乍看上去,仿佛是最简单、最具田园风味的衣裳,但细节处讲究完美精致,并不比丝绸裙子便宜多少。

在我看来,这不过是一种矫揉造作。田园远离了现实,成为想象中的黄金时代:橡树叶片上淌出蜜露,河中流着酒和乳。没人了解真正的农民,也没人真的想去了解。

其实田园只是宴会的点缀而已。主要内容则永远不变:各种事实与流言蜚语,在这里被当做香料珠宝一样的商品交易,成为价值不等的流通品。

芬芳的花园里,女奴们捧着花环、乳膏、和各种花露香水走来走去,殷勤地服侍女宾。贵妇们在这里说着俏皮话,相互拥抱,温柔地对视,不时嬉闹,用手中的花束打来打去,花瓣随着她们的笑声散落一地。每当她们谈及隐秘之事,必定是依偎着彼此,低下头,陡然转入极轻的声调。

女奴扮成牧羊女的样子,吹奏笛曲。悦耳的笛声中,有人建议我们轮流朗诵维吉尔的新作《农事诗》。维吉尔的诗名在上层社会已是享有盛誉,《农事诗》又迎合了如今追求田园自然的风潮,自然风靡罗马。

于是,我让女奴捧出诗卷。从最年长的一位夫人开始,每人朗诵二三十行诗句。绿草茵茵中,笛声与诗歌相得益彰。《农事诗》是维吉尔献给他的资助人梅塞纳斯的作品,以种谷、园艺、畜牧和养蜂为主题,继承赫西俄德的风格,匠心独运。

终于轮到我时,我接过书卷,从前一个人结束处开始朗读:

“春天时播种豆类,还有苜蓿,接下去腐熟的地垄

将接受你,而每年的辛劳也会降临于粟米身上,

当白色的金牛用金角顶开新的一年,

天狗开始落下,为反向的星让出位置……”【注1】

没想到,我才读了几句,就被一个来意不善的声音打断:“真是胡扯。豆、苜蓿和粟并非同时播种,也不都是在春天播种。我曾亲眼见过,六月底时,农人收获豆子、播种粟米。”

此话说得不留情面,超越了礼数,很不得体。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,等待我的回应。

我放下书卷,看向说话的人,并立刻认出了她。此人打扮华丽,整个人丰满娇艳如水蜜桃。她是我曾在赛马车场里遇见的那位。当时我利用了她,让安东尼主动来找我。她一直嫉恨安东尼,性格也忽晴忽雨。现在我成了安东尼的妻子,自然是她的眼中钉。难怪她会故意挑刺。

我也不是第一次被人挑衅,定了定神:“我记得维吉尔说过,写诗注重的是诗歌的效果,而非事实;诗歌的目的在于给读者增加乐趣,而非给农夫以教诲。所以,诗歌的真实与现实的真实,不是一回事。”

她嘴角往上一挑,嗤之以鼻:“错了就是错了,还不承认吗?真会花言巧语。”

我微微皱眉。她这分明是胡搅蛮缠,却让我难以立刻作出有效回应。

利维娅轻轻一笑:“昨天,我刚读完西塞罗的《论法律》。文章一开头,主角便提到他在《马略》中读到的那棵阿皮努姆人的橡树。另一个主角说,无论这棵树是否依然在现实中存在,它会在诗人的诗句中一直存在下去,比任何农人栽培的树都要活得更长,就像奥德修斯赞美过的那棵小棕榈树【注2】。在我看来,维吉尔的诗作不逊于西塞罗的《马略》。”

利维娅看似在转移话题,但在座之人都能听懂弦外之音:阿皮努姆人的橡树因被写入诗歌而不朽,这才是它真正的、永恒的生命。至于它在现实中是否存在,并不重要。同理,只要维吉尔的诗歌足够优秀,那其中所述是否真实,也无关紧要。

挑衅者无法反驳,但没有放弃敌意,冲着我嘲弄道:“你可真是悠闲。难道没有听说,安东尼最近又和几个有夫之妇有染?”

这次的攻击变本加厉。周围女宾开始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。谁都知道,安东尼的绯闻从未中断,与他有染的女人多如梅图米娜的葡萄。

我一时语塞。对于众人皆知的事实,否认没有意义。

对方见我不语,更加洋洋自得、咄咄逼人:“渥大维娅,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,不过是因为运气好,有个得势的弟弟,才能嫁给安东尼。一旦你的弟弟和丈夫失势,你就什么也不是。你不漂亮,也不聪明,不够讨人喜欢。安东尼的前妻福尔维娅都比你出色得多。她也曾得意一时,最终却落得悲惨结局。安东尼把她抛弃,就像扔掉一只被吮过的橘子……”

空气仿佛变浓了,浓得像水,让呼吸变得困难。但我依然无法否认这些事实。

这时,利维娅出言打断了对我的攻击:“为什么你会觉得,女人要让丈夫只爱自己一人,才是好的?”

对方没料到会有这样的质疑:“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?女人当然希望丈夫的爱能永驻,坚如磐石。”

利维娅噗嗤一声笑了,仿佛刚刚听闻一个笑话:“无论男人还是女人,怎么可能永远只爱一人?这就像让鱼不会游泳、鸟儿不会飞翔一样不自然。‘请注意,变化无处不在。’【注3】只有死者才能保持不变,生者总会有新的想法,萌生新的需求,他们会爱不同的人。如果幸福必须是长久的一心一意,那么这里有多少人拥有幸福?”

在座的各位贵妇,除了特别年轻的,鲜少有谁没离过婚、没有婚外情。所以挑衅者即使不赞同,也不能直接反对,不然会得罪太多人。

果然,她的脸色一沉,语气生硬地把普遍陈述改口为个人感受:“至少对我而言,若我真心爱我的丈夫,就会对他一心一意。”

利维娅似乎早有准备,含笑道:“真巧,我最近看过一卷书,书中色诺芬的妻子也是如此认为。于是,阿斯帕齐娅问她:‘如果你邻居的金首饰比你的更好,你是愿意要她的还是你自己的?’她回答愿意要邻居的。阿斯帕齐娅又问:‘如果她的袍子比你的更贵重,你会更喜欢谁的?’她回答更喜欢邻居的。‘那么,如果她的丈夫比你的丈夫更好,你是愿意要她的还是你自己的呢?’【注4】尊敬的夫人,我猜你一定不会更喜欢邻居的衣裳首饰,即使那要好得多。”

这讽刺让对方如鲠在喉。那人咬着嘴唇,雪白的肌肤霎时涨红。

利维娅接过我手中的诗卷,从容地继续朗读下去。她轻柔的声音,宛如一株水边初生的风信子花,仿佛连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更加清新。

之后,那挑衅者多次试图找茬,但都被利维娅说得哑口无言。最终,她怒气冲冲,悻悻然不辞而别。我只觉得好笑。

一位善于阿谀奉承的贵妇摇着扇子笑道:“谢天谢地,可总算走了。她在这里实在太讨人嫌,就像高卢人的羊毛织物玷污了提尔人的华贵紫布,阿雷佐的粗鄙陶罐冒犯了水晶器皿。”

其他一些贵妇也纷纷附和。那人在时,她们都在冷眼旁观看戏,只有利维娅帮我。现在那人一走,她们就换了一副面孔,试图讨好我。人情冷暖而已。我装作不闻,没有搭话。一时气氛有些尴尬。

利维娅出言缓解了气氛:“其实,这也是有趣的事情。我们的聚会就像甜美的蜂蜜,浓稠美妙,但吃多了不免发腻。若在其中加入一滴酸醋,反而能提升甜味。”

大家都笑起来。很快,轻快的音乐声继续响起。女宾们开始若无其事地说笑谈天。奴隶们上菜的上菜、添酒的添酒。花园里恢复热闹,仿佛什么都未曾发生。

在这种气氛中,一切都变得柔软而暧昧,就像凝固的香料缓缓融化于文火中,散发出甜蜜的清香。这种安逸的快乐,初看仿佛十分美满,然而耽溺久了,总让人觉得有点空虚,仿佛缺少什么。

傍晚时,宴会结束。送走客人后,我终于可以卸下微笑的面具。嗓子有点哑了,身体像隔夜的莴苣一样松软无力。花园里一地狼藉,地上是残破的花环与泼洒的果汁。女奴们开始收拾,搬走桌子与软榻。

不必再保持端庄,我坐到水池边缘的大理石平台上,踢掉凉鞋,悬着双脚,赤足掠过清凉的水面。夕阳的光映照在水上,随着水波粼粼闪烁,仿佛有谁把大量金币抛入水中。

利维娅向我走来。

“来。”我拍了拍身边的位置,“陪我坐坐。”

她挨着我坐下,挽起裙摆,同样脱掉凉鞋,双足浸入水中,轻轻打着水。

静了半晌,她低声道:“以后我会注意,不让她出现在这种场合。”

我摇摇头:“不必刻意避开她,不然倒显得我心虚。其实她说的没错,我现在只是运气好而已。”

“她只是嫉妒你。疯狂的嫉妒让她胡言乱语。”她握住我的手。手指纤细,肌肤细腻,像一尾清凉的鱼游进我手中。

“不,她嫉妒的不是我,只是我的运气。”

“就像贺拉斯的那句新诗:运气并不改变本质【注5】。你拥有你现在所有的一切,绝不仅仅是因为运气。”

她的安慰,令我回以感动的微笑。她也笑了,那笑容宛如春日里叶梢儿上的一缕阳光,那么明亮。

再无言语。寂静突如其来,就像远航后走下船。彼此的呼吸声,榆树枝叶里传来的鸟鸣声,下人收拾东西的细碎声响,女奴用调音栓拨弄着一架小竖琴。我们沉默地听着。

旁边的小桌上放着一盘葡萄,不用俯身都能闻到甜美的气息。堆在盘中的深紫色葡萄,宛如一颗颗饱满的蜡光宝石,色泽动人。那颜色和气味比它们作为食物更珍贵。

她伸出手,拈了一颗葡萄食用。唇上沾染的葡萄汁,宛如一抹紫红的胭脂,让那丰润柔软的双唇更显动人。我的视线停留在她的唇上,心思有些恍惚:如果此时吻上那唇,是否会尝到葡萄的清甜?

这是个诱人的想法。我被自己的忽发奇想吓了一跳。她忽然靠近我,越来越近,直到一个吻的发生。只是一个短暂、美妙而困惑的唇与唇的碰触。动作太快,以至于接近转瞬即逝的幻觉,那� ��初霜后易碎的花瓣轻轻揉碎在掌心的触觉。心在胸口奇妙地扑腾着。

“尝到了吗?今年的葡萄好甜。”她用一种特有的微笑的目光望着我。

我也笑起来。看着她,心灵与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越来越柔和。

爱是盲目的,但就像盲人能够感觉到脸上有太阳的光照一样,我感觉到了这种温柔的、平静的爱。

“我想起一首诗。”我忽然如是说。

“什么诗?”她眨眨眼。

我在她耳畔轻声吟诵诗句:“若你要把初春的花蕾、盛夏的浓荫、晚秋的果实,以及世间使人喜悦满足的最美的一切,用一语囊括殆尽,那就请呼唤这个名字:利维娅。”

说完,她的脸上泛起红晕。

“真看不出来,你还有诗人的潜质。”她这样说着,像在掩饰羞怯。

我笑了。连她礼貌的羞怯都如此可爱,她不管做什么都如此可爱。

这时,一个饱含笑意的声音传来:“真羡慕你们的感情啊,如此亲密无间。”

我回头一看,来人竟是斯克瑞波尼娅。升腾而起的暮霭中,她缓步走来,拂开飘坠肩头的细碎落花。身为孕妇,她的腹部微微隆起,体态更显丰腴。她是这次宴会的贵宾,但我刚刚送走了她,不料她去而复返。

利维娅不慌不忙地用手巾拭去唇边残留的葡萄汁,从容地坐直了身子,回应道:“能获得渥大维娅的青睐,我也很幸运。”

斯克瑞波尼娅靠近利维娅,伸出手臂环住她的肩膀,高兴地发出一声佯装不满的咕哝:“那我呢?你也很讨我的欢心。”

“当然,这也是我的幸运。”利维娅浅浅一笑,语气轻快。

以往在各种宴会中,我不想与斯克瑞波尼娅有过多接触,便让利维娅负责与她打交道。没想到,她们这么快就变得关系亲密。我打断她们的亲昵私语:“刚才你去而复返,是忘掉了什么东西吗?我让下人为你取来。”

斯克瑞波尼娅这才把头转向我,胸前的宝石项链随着她的动作发出轻响:“亲爱的,我的确忘了。但不是丢了什么东西,而是忽然想起有件事情忘了说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五日后是我的生日。我以最真挚的感情,邀请你们前来光临我的乡间庄园。”说着,她拿出两份请柬,分别递给我和利维娅。

只见精致的木片上,笔迹清晰:“斯克瑞波尼娅向她亲爱的渥大维娅致以问候。五月中旬的第二日,为了庆祝我的生日,我向你提出诚挚的邀请,以确保你的到来让那一天变得更加令人喜悦。请把我的问候转达给安东尼以及你可爱的孩子们。我将翘首以盼你的到来。”【注6】

利维娅道:“感谢您的邀请,这是我的荣幸。但其实您不用专程回来一趟,让下人把请柬交给我们就好。”

斯克瑞波尼娅嘴角的笑容更盛:“那可不行,小凯撒让我一定要亲自把请柬交给他最亲爱的姐姐。”

最亲爱的姐姐?这显然不是盖乌斯会说的话,不过是他妻子的托词。我很想拒绝。

但斯克瑞波尼娅像黏人的藤蔓一样挽住我的手臂,殷切道:“诸神在上,渥大维娅,你可一定要来啊。自从你的弟弟与我结婚,你还从未前来做客,给我一个招待你的机会,实在太令人遗憾。我的生日正是弥补遗憾的时机。”

这过分的热情,令我难以开口婉拒。利维娅也注视着我,目光中带了一丝探究的意味。她的疑惑不言自明:渥大维娅为何如此排斥与弟弟及他的妻子见面?

我不想让她生疑,只能勉强答应下来。届时有利维娅陪我一同赴宴,应该不会太过难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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